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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谱写真情曲 情注司法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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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艳辉,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任抚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依法治市秘书股、法律援助、办公室、党支部等项工作,2018年7月20日在市妇联一届一次执委会议上当选为妇联挂职副主席,同时还任市政协一届、二届委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持入党时的初心和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在群众中享有极高威信。先后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荣获佳木斯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她认真履职,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改善民生、城市管理方面建言献策,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关于加强对出租车司机服务和安全意识管理”的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落实。

在任妇联挂职副主席期间,她经常深入社区农村点对点、面对面的为辖区百姓讲法送法,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解答妇女的法律咨询,维护妇女权益搭建了很好的诉求平台。她的事迹“普法路上的先行者,妇女权益的代言人”在佳木斯妇联公众号上展播。

 

 

作为普法工作者,不断寻求法治宣传的新路子,通过组织“普法杯”排球赛,在活动中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到百姓心田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她积极参与小区防控,在社区卡口值班三个多月,摸排管辖小区人员底数,为社区网格员的工作提供重要数据。疫情期间,她将法治宣传重心转到“线上普法”,让小区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细致的法律服务。

 

 

勤于钻研,善于总结提炼,多年来在省市级媒体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其撰写的《奏响东极普法新乐章》刊登在黑龙江省法制日报上,创新发展的边陲司法局”刊登在《黑龙江法制建设巡礼》中。 她组织策划的电视新闻作品《公证提存》荣获黑龙江省专项新闻奖三等奖,这是我市首次获得的黑龙江省政法专项新闻奖。

她无法给予家人“小爱”,却将“大爱”无私奉献给了他人。在发现邻居沈某因患骨癌,离异后无人照顾,生活特别困难时,她毫不犹豫地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并积极协调社区及民政部门为他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使他重新燃起了对新生活的希望

“关爱军人军属”,定期深入军营,为官兵及军人军属办实事解难事,2021年1月29日,退役军人刘海龙为她送来一面绣有“司法拥军楷模,无私奉献典范”的锦旗

 

赵艳辉同志始终坚信,服务群众没有终止,法治宣传永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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