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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索引号 230883卫生健康局1233202513605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2-18 成文日期 2025-02-18 10:02
生效日期 2025-02-18 10:0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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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抚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楼建设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抚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地点:抚远市长江东路东段北侧,东临抚远市气象局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19平方米,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799.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6.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2.8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9.40米(室外地坪到屋面造型完成面),框架结构;该地块建筑密度0.27,容积率0.8,绿地率33.8%,停车位27辆,地上停车位23个,车库4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抚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抚远市迎宾路88号

联 系 人:张玉金 

联系电话:1594659167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第二次公示前,持续整个报告编制过程中。


监审:葛立峰

审核:张  振

编辑:郭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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