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林业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为持续推进林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通过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林业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林业行政执法信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公示”等工作,在双随机监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事项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
“双随机”情况及时在双随机监管平台进行公示;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情况等要及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等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
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林业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规范音像记录。
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林业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
严格执行卷宗管理制度和制作标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4.加强数据分析。
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林业行政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
局森林派出所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
林草局相关科室要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
3.明确审核内容。
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4.细化审核程序。
要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平台建设。
(1)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逐步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2)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便民化。
(3)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二)推进信息共享。
(1)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2)认真梳理涉及各类行政执法的基础数据,助推全省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建设,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三)强化智能应用。
(1)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研究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2)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草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林草局相关科室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有载体、有方法、有步骤、有时间表、有路线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体系。森林派出所、林政稽查大队、检查站根据职能职责分别负责推进各自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收集汇总林业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
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四)保障经费投入。
要切实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待遇,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五)强化督促考核。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林业基层单位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