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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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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推动《中共抚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办发〔2019〕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了解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情况,请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自检自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检自查内容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情况。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情况。事前公开应当检查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情况、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情况、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名单情况、公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情况;事中公示应当检查执法证件管理情况、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情况、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情况;事后公开应当检查执法结果对外公示和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情况。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情况、完善文字记录情况、规范音像记录及配备情况、记录归档情况等。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情况。是否明确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人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推进信息共享和智能应用情况开展检查。

(五)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领导是否高度重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否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各部门是否制定具体方案并按要求上报;相关制度体系是否建立;是否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会或者业务交流会;相关部门是否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作为“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之一,纳入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执法装备是否保障;执法人员配备是否充足。

二、自检自查时间

请各部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自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存档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检自查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安排,确保“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取得实效。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自检自查相关材料。

(二)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自检自查力度,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准确查找问题不足。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派专人负责,达到问题整改闭合,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三)做好存档备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如实填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自检自查情况表(附件),于6月10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和自检自查情况表、整改结果报法规科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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