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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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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及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5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1.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 商务部令第52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项。

  出版物发行企业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3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1.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2.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印刷企业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5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1.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2.娱乐场所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歌舞娱乐场所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2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1.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2.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3.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通过)第一百零二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十八条 。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五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通过)第三十五条 、 第九十八条 。

  旅游企业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2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1.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2.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电影放映单位(天翼电影院)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

  1.聘用未取得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场地工,从事有关体育经营活动的。2.擅自改变体育经营活动项目、时间、地点的。3.经营高危险性以外的体育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体育项目经营场所

  现场检查

  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按照2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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