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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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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抚远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公开准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市政府网站公开、双公示平台公开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将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及时积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抚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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