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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抚远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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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抚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其全文在“中国抚远”门户网站(www.hljfy.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抚远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抚远市民政局友谊路1号,邮编:156500,联系电话:0454-213292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机关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考核等相关内容,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形成了由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指定专人承办日常事务、职能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实行信息审查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整理相关公开内容,重要信息由领导认真把关审定后再行公开,通过严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差错,杜绝了失泄密问题。

(三)进一步拓展了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等政府信息和政务活动相关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利用机关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将部门职能职责、事项办理流程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律法规知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机关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将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及时公开,更加高效、快捷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在各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完成了相关办理工作,办理结果已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及时,时效性需加强;二是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还不完善。今后,我局将切实加强内容征集,加快网站信息内容更新速度,更加方便公众关注;完善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力度,确保公众号内容更加充实、完善,做到图文并茂,更好地公布民政工作信息。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以服务群众为目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渠道。在规定公开范围内,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分时段推送民政重要信息、工作动态及新闻图片等内容,做到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速度及时、内容使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抚远市民政局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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