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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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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其全文在中国抚远门户网站(www.hljfy.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抚远市行政中心518室,邮编:156500,电话:(04542120986,邮箱:zfb21324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贯彻落实《条例》《要点》《意见》及省、市相关要求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621日下午,抚远市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条例》;830日下午,抚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科明主持召开加强政务公开推进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佳木斯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宣贯活动。为抓好新《条例》《方案》《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市制定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培训会、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培训会等业务培训,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贯彻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围绕新修订《条例》的新要求,及时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完善。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打通政务公开平台与市电子办公系统(OA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多个平台间壁垒,实现上述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实时推送、同源共享。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大厅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渠道,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查阅服务。

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开展了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严格要求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平台互动功能,实现了政务信息统一规范、资源共享、动态更新。

三是开展主动公开目录升级。结合形势和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升级完善,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目录。

3.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抚中省直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认真吸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理解、吸收和消化,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加强行业系统指导落实标准,创新实践提升标准落实质量效果,抓好信息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情况2019,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01条(不含重复信息)。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266条,占总数的75.9%,微博、微信公开1035条,占总数的24.1%,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3.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4.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答复率100%

5.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213

4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7

-31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6

-922

36

行政强制

178

-9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2

480000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依然薄弱,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乡镇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保障能力较弱,经费投入、工作力量、平台水平还很欠缺;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信息量、解读质量、回应效果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五公开。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会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规范推进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加强检查督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围绕涉及全市的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全方位、多渠道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加大检查督查,推进考核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指导、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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