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办不成事投诉窗口)、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协助提供监所远程视频会见服务;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行政复议服务,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做好行政复议引发行政应诉工作;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抚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黑龙江省司法厅、佳木斯市司法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