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承诺制,落实全省统一规范的信用承诺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梳理抚远市1264条政务服务事项,做成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图,容缺式受理事项,实现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的归集和公示。为了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我市开展市场主体主动承诺3598家,行业主体自律承诺58家。
二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根据上级政府制定的赋权清单目录,对全市各乡镇的权力事项承接能力进行详细评估,通过深入调研、通过开展座谈,充分论证后,坚持“应放尽放、应接必接”原则,将27项公共服务事项、25项行政处罚事项、52项依申请类权限下放,涵盖医保、社保、住建、自然资源、水利、民政等多个领域。
三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黑龙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针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破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10起,涉案金额581.428万元。市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护航市场诚信。完成日常检查354户,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6735万元。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扎实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整治行动”行动,执法人员对文旅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155人次。
四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告知承诺制工作文本,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规范,为根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回头看,并通过网站等平台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和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自查政府部门存在的失信违诺问题,经过对10个乡镇、28个政府部门的排查,我市目前不存在“失信违诺”事项;以市政府牵头带领53个部门及1436名公职人员做出了公开政务诚信承诺,市场主体签定诚信承诺书3598份;组织72家单位开展创建“诚信抚远”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按上级工作要求制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办法,协调市工信局,搭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要求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进行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重大事项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现已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单位共47个,其中行政部门24个,事业单位14个,乡镇政府9个。2021年,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35件。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面完成了市级网格化指挥中心,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运行平台打造出“公共法律服务网”现代化管理平台。组建了覆盖城乡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矛盾全程在线监管”。完善了抚远市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加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2021年累计调解纠纷545件,成功539件,成功率99%,为当事人挽回资金达350余万元。
三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四是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全覆盖,2021年累计受理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件,其中民事4件 ,刑事12件,认罪认罚67件。
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能。健全了复议案件审办工作机制,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维持5件、撤销3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中4件,均有案可查。2021年应诉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对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摸底,积极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法治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学习活动。
二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推动公务人员学法热潮。组织公务人员进行“干部教育网络学法”及“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普法考试”。
三是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通过举办公务员培训班、集中学习、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强化内部培训,力求政府工作人员掌握新技能、熟悉新技巧、适应新形势。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年都有明确的法治学习主题和学习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确保时间到位、任务到位;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抓主抓重,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聚焦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等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让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融合;运用新媒体、高科技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法治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要增加纠纷排查走访的力度、做到认真分析研判,发挥调解工作职能,为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常态化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把法治思维融入政府执法工作全过程,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