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批复》(抚政函〔2020〕79号)文件要求,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组织了各相关部门对第二批申报该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了认真、公正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见附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7天(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454-2133912
受访和来信地址:抚远市纪委信访室
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454-213241
附件下载: 附件:2020年度抚远市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第二批).DOCX (1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