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第(省内编号408、受理编号:D2HL202112090004)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举报内容:抚远市浓桥镇浓江河大桥北侧,有人破坏湿地300亩用于建设养鱼池。
二、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三、整改措施:调查组责成浓桥镇政府3日内对21个鱼池池埂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12月15日,21个鱼池已全部拆除完毕。案件已办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形成整改报告。拆除违建渔池,恢复自然生态。
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8775989
八、受理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