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路边沟建设项目开展自评,县级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根据《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计划安排的批复》,下达预算资金201.4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工程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石头卧子村新建水房1座、铺设输水管线3800m;八盖村改建铺设输水管线3300m,改善项目区饮水问题。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目标1:石头卧子村新建水房1座、铺设输水管线;目标2:八盖村改建铺设输水管线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石头卧子村新建水房1座、铺设输水管线;八盖村改建铺设输水管线。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计划资金201.48万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27人;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98%;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4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5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要求,为加强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终了,对《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计划安排的批复》中的基础设施工程农村饮水维修改造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梳理,对年度设定绩效目标的完成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以达到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201.48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年度资金总额201.48万元,全年执行数199.8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按结算金额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落实执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9条”,由专业机构对项目结算、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决算审计报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数量。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计划资金201.4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27人;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98%;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4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5年
3、满意度指标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路边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评价结果将指导我们改进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为下年度实施好此类项目奠定基础。本次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及绩效自评结果将于近期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抚远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