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抚远市林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制学习与宣传,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先后通过主持召开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自学等形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行政职能。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采取每召开会议前必先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保密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的履职水平。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工作,开展以“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植绿护绿理念;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重要活动时段,采取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橫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出动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将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市林草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行政执法等信息。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使用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对企业主体实施双随机抽查,高质量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强化信访投诉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我局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信访办理专人负责制,及时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件。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调解案件。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请权告知义务,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14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梳理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扎实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优化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加精细化、平民化,将子项事项进一步细化到子项,并做好各个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单”,让办事流程更加简洁明了,做到“人人看得懂,个个会办事”。三是通过网上预审渠道,提供在线咨询、预约上门、微信告知等便民服务措施,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提升工作办事效率。全年共办理林政许可事项1107项,办结率100%。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应诉制度。一年来,市林业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组织出庭应诉交由市法院受理的案件4起,确保了案件得到顺利办理。
(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年我局严格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七)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我局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2022年,我局聘请经验丰富、资质雄厚的黑龙江海闻律师事务所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成效显著。经统计,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共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21次,为我局代理诉讼案件4件,有效地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等执法活动。(1)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2013-2017年专项行动、2018-2020年森林督查、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现已查处到位,专项行动成效显著。(2)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通过“双随机”方式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事项覆盖率100%,下发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100%,已圆满完成今年“双随机”执法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林业执法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深入,林业执法业务素质理解不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二)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少,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仍较薄弱,执法条件差,难以适应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人员的需要。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全年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将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科室,扎实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林业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以创建和谐林区为目标,严守生态红线,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为更好地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取基层林业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作为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抚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