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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笑抚远·微笑服务” 主题活动倡议书

索引号 230883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15720231261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构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成文日期 2023-04-10 10:04
生效日期 2023-04-10 10:04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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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企业和群众“需求第一、体验第一、满意第一”的服务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文明、和谐、便捷、舒心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市窗口单位的服务形象和服务水平,打造“文化抚远、文明抚远、微笑抚远”城市新名片,特提发如下倡议:

一、用微笑服务树立文明形象。大力倡导微笑待人的服务理念,通过开展微笑服务,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优质服务意识,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用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在服务态度上做到“五颗心”,即“热心、耐心、细心、虚心、诚心”;在服务行为上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腔热忱服务、一声走好相送”的“五个一”规范服务。

三、用微笑服务优化服务环境。统一着装,保持仪容端庄得体,使用文明语言,保持工作环境舒适、整洁、卫生。

四、用微笑服务打造服务品牌。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把群众满意作为服务的最高追求,用微笑践行高水平、高质量服务标准,把微笑服务打造成为窗口优质服务的品牌。

窗口是展示抚远市文明形象的前沿阵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微笑服务渗透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将全市窗口打造成为“微笑抚远”的开端起点,用微笑传播文明,展现城市的热情、厚道和包容,打造“微笑抚远”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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