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的指导意见 (试行) 的通知》(黑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对全市10个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经中共抚远市委三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索引号 |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5720231228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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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15:02 |
生效日期 | 2023-02-21 15:02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各(乡)镇,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的指导意见 (试行) 的通知》(黑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对全市10个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经中共抚远市委三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