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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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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公布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 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我市制定了《2016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并对全年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全面推进我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将本乡镇、本部门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了政务平台建设。2016年,在完成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基础上,我市着重加强了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坚持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将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重要政务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社会公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情况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微博、贴吧、微信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 严格实行信息审查机制。2016年,在建立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基础上,我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健全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相关公开内容由涉及部门整理,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领导审定后再行公开。目前,我市政务公开系统运行正常,相关软硬件设施管护良好。

4. 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按照《2016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同时,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开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责令整改,提高了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切实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2016年,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18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信息190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164条,设立咨询点39个,接受群众访问咨询数量7200余人次,提供信息数量6312条,政府门户网站访问数量168701人次。全年,我市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市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实行收费,并没有发生针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 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进展缓慢。

2. 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三、下步工作计划

1. 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公开政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2. 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强化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在规定公开范围内,强化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3. 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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