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发〔2013〕3号)要求,现公布抚远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年初《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人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全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省公开办的目标要求,我县制定下发了《抚远县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
(三)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后,我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2012年5月4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县公安、交通、林业、国土等10余家单位30多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采取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公开《条例》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此次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幅6条,宣传板4块,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五)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我县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政府确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重要的政务活动,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2年9月19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冷继国主持召开全县政府网站建设推进会议,提出“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强化领导”的建设要求。截至目前,新版政府门户网站自9月1日发布以来,月浏览量已达13530人次。
(六)优化传统手段,发挥媒体优势。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点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也定期安排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七)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窗口和示范平台,完善“公开、有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制度。目前已有公安、交通、林业、国土、水务等16家进驻单位,可办理审批手续52项,到2012年12月31日已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3025件,办结302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八)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坚持从健全监督机制入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督组织、机构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九)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并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并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重大决策,都在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论证筛选后,提交县长办公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十)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审查、承办人员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领导审定后公开。并且及时掌握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随时帮助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2年全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421条,县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46条。其中,县财政局、住建局、食安办、卫生局、环保局、发改局、安监局、国土局等8个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共通过网络公开信息135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信息1018条,设立咨询点17个,接受群众访问咨询数量3426次,提供信息数量2152条。
(二)主动公开范围。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组织机构类。公开了各信息公开主体的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基本信息等;二是政策文件类。公开了各信息公开主体制定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收费类。公开了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四是行政许可类。公开了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方面信息;五是行政执法类。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办理期限、监督方式、办理结果等;六是民生保障类。公开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方面的信息;七是其它类信息。公开了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县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县无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重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及职能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不督不做,督后乱做”;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公开内容缺项较多,尤其是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法规政策等信息,存在较多缺项;三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部分单位公开信息以宣传栏、报纸等传统公开载体为主,而对部门网站、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滞后,公众了解信息渠道过窄;四是网站公开更新迟滞。部分单位没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甚至几个月不更新网站信息。信息公开迟滞,公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五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人员,且变动频繁。大部分工作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什么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的属性及界定、保密审查程序等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已刻不容缓。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2013年,我县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将所有面向公众服务的涉及民生的政府服务事项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衔接,依托基层政府办公场所,集中公开有关低保、医保、计划生育、救灾救助、资金补贴、各类收费等涉民、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构建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在延用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手册、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要积极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公开形式的运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网站要及时更新和进一步规范内容,加大在线服务力度,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交费、办证等业务,强化网站互动功能,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网站的整体服务水平,使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明确定位,强化功能,进一步规范部门对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完善内部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形成上下共识,提升业务水平。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