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帮扶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抚远市帮扶政策三十二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综合部门意见后对本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文件链接:中共抚远市委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扶贫政策三十二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