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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远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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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号24

案    由:对改善我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质量的建议

提 案 人:李荣娟   抚远县民政局   13946408146

内    容:

  城市居民是城市的主体,保障居民生活用水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但经我们调查和居民反映,抚远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质量还不是太高,主要表现在:水质浑浊、沉淀物较多,有时水的颜色有些发黄。

  建议:

  1、尽快做好新水源地前期勘探、可研、设计等各项工作。应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紧勘探和施工,全面做好新水源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各项建设前期工作,努力使新水源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对供水管线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如果是供水管线老化、腐蚀引起的水质变化,就应重新进行更换。

  3、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对居民反应的饮用水质量问题,供水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提取样本,进行化验,并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提升供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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