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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远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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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号18

  案    由:农村需建立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点

  提 案 人:姜清波   抚远镇政府   18645432000

  案    由: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废弃物品大量增加,有大部分农村垃圾存在乱扔乱倒现象,影响了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的进程。从前,农村垃圾比较单一,主要是可以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等生活垃圾,依靠自然循环可以处理掉。现在,农村的垃圾主要有旧衣服、烂棉絮、酒瓶、易拉罐、食品包装盒、编织袋、塑料袋和农膜、玻璃碴、农药瓶、白色泡沫等等,再加上农民对垃圾产生的危害性缺乏认识,村庄垃圾投放点布局分散,村民随意丢弃垃圾,传染疾病、污染空气、污染水源,特别是农药瓶,不但污染环境,甚至会危及生命。

  建议:

  1.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力度,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2.以户为单位,将垃圾进行集中分类整理,实行定时、定点集中投倒。

  3.各村要设置规范的垃圾处理场,以“组集中—村收集—乡(镇)处理为模式”,保障垃圾的收集、清理正常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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