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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抚远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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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乡镇道路养护的提案

提  案 人:刘成伟

通讯地址:海青乡副乡长 

电    话:13349549770

内     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政府对乡镇道路和农村进村路的投资建设不断加大,乡镇道路不断建设发展对乡镇及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道路对经济的发展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道路无养护责任单位的问题,形成了有建设无养护的局面。道路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路面撒漏的沙石、泥土,车辆机械及人为因素的破坏,雨雪等自然天气对道路侵蚀,极易造成道路损毁和使用寿命缩短,造成经济损失。

建     议:对无管理状态的乡镇农村道路进行普查登记,统计调查农村道路的路面病害,沿线设施、道路路基及桥梁涵洞,并测量建立档案,为道路养护提供资料。以乡镇为单位建立道路养护部门,确定落实专业的责任单位,配备养护员,配置养护工具,实行“分段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定期上路督查、督导,进行日常清理,破损及时修补,病害及时处理。确保农村道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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