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我市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提 案 人:周国
通讯地址:抚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电 话:15663055234
内 容:我市共有持证残疾人1632人,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960人,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39人,鼓励、扶持、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与健全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是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问题矛盾增多的情况下,要更加关注就业问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落实和完善援助措施,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的人员尽快就业。李克强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就业为民生之本,就是经济的“晴雨表”,是社会的“稳定器”。残疾人就业是整个社会就业的一部份,帮扶安排残疾人就业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我市对残疾人就业工作也很重视,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了《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今后各机关、企业、事业、人民团体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依据。2016年市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了一名残疾人就业。但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就业的需求。
建 议:市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且能胜任的残疾人就业,最好每年安置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