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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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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王钢、李妍出席会议。副市长孙艳君、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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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组关于赴无锡、中山考察学习情况的报告及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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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市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培训等项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紧抓经济工作不放松,着力在产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全年各项任务目标。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缴挖潜、积极对上争取、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培植财源,全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市政府要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围绕惠民生、保安全等工作重点,坚持稳字当头,确保预算执行控制在合理范围。

会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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