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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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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下午,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王钢、李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邹泉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董广明,副市长、财政局局长孙艳君,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工委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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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督办情况、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抚远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抚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抚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抚远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修正草案)、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妍请求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刘长宇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袁传丰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李玉海免职的议案及说明,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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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以本次任命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工作能力,求真务实,增强群众意识,坚持执政为民。要认真学法、带头执法,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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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通过持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生动局面,突出立德树人、美德传承、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我市蔚然成风。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要真正建成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按照预期的计划进程实施,兑现给全市人民的承诺。要切实巩固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果,通过优化方法和手段等,提高群众使用民生实事项目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吸引群众用足用好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建设实事项目的初衷和目的。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依法严格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督导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力争有效化解影响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会议指出,市政府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狠抓增收节支,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成绩来之不易。市政府还要继续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紧抓经济工作不放松,将财政收支作为重中之重,提前做好组织收入预案,确保应退尽退,应征尽征,着力在产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调整方案,确保符合我市当前发展实际。市政府要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围绕惠民生、保安全等工作重点,坚持稳字当头,确保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控制在合理范围,全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会议强调,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抚远发展、造福全市人民。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进一步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已承诺事项逐件落实,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满意,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努力让更多的代表建议转化为政府工作举措并及早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自觉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确保基层人大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认为,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重要论述的实际举措,是实现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途径,是固化全民国防意识的客观需要。要加大法律宣传,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个修正案,两个办法。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切实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根本原则,保障和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机关的作用,使人大机关切实有效地发挥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服务、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责。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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