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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宣传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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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全力降低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开展电动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前往人民广场、同鑫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向电动车驾驶员发放宣传材料,现场以案说法,向群众解读即将推行实施的《黑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驾乘电动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好自身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还前往我市各电动车辆经销商店进行了法律宣传,要求各电动车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车时,要依法向消费者提供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并告知电动车安全驾驶知识和注意事项,从销售环节上杜绝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

据了解,2023年5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施行《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管理条例,提前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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