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现将中央下达我省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门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501森林管护”。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要求,你市县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你市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拨付,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为有效支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你市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分配表.xls
2.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绩效目标表.xls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8日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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