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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9420221819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内容,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29 成文日期 2022-12-29 16:12
生效日期 2022-12-29 16: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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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事项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二级事项分为四大类,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事项)、部门决算(含政府采购事项)。

二、标准目录 

标准目录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预决算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二)预决算公开的时间。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预决算公开的方式。在市政府网站专栏内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集中公开。


附件下载: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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