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法办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2024年5月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出台的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职能部门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最终保留16件,宣布失效4件,废止6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已宣布失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适用,不得再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
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抚政规 〔2019〕2号 |
2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抚远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 抚政规 〔2019〕3号 |
3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农村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抚政规 〔2019〕6号 |
4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的通告 | 抚政规 〔2019〕7号 |
5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抚政规 〔2021〕3号 |
6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抚远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抚政规 〔2022〕3号 |
7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东极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 | 抚政规 〔2022〕5号 |
8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抚政规 〔2022〕7号 |
9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2〕1号 |
10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凌汛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2〕2号 |
11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2〕3号 |
12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等五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2〕4号 |
13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抚政规 〔2023〕1号 |
14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调整市区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 抚政规 〔2023〕2号 |
15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3〕3号 |
16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和《抚远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3〕4号 |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县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 抚政办发〔2015〕34号 |
2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 抚政规 〔2018〕3号 |
3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抚政规 〔2021〕4号 |
4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3〕1号 |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抚政办发〔2015〕28号 |
2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16〕1号 |
3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 | 抚政规 〔2018〕2号 |
4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远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 抚政规 〔2022〕6号 |
5 |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无文号 |
6 |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抚政办规〔20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