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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23088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94202312655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内容,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5-17 成文日期 2023-05-17 11:05
生效日期 2023-05-17 11:05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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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地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区住建系统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办事难”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办事难”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利益,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全市住建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强化统筹、典型引路,注重总结、赋能治理”原则,通过规范行权履职、完善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弱项等举措,以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以“扩大线上,优化线下”为目标,聚焦全市住建战线特别是局内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事项中,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办事难”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办事流程更加优化,确保住建系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整治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局内各职能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重点整治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二)整治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多,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现象频发等问题。

2.重点整治执法人员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对市场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无法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7日至3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对关于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周密部署,组织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集中研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对照方案逐条逐项集中清查,全面摸清本单位存在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措施等,边自查边纠治,确保真自查真自纠。

(三)深入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30日)。对照各部门梳理出的问题台账,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促各部门限时整改落实,逐条整改销号。各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逐条整改销号。推进解决“企业办事难”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章建制阶段(8月1日至10月15 日)。围绕工作特点、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住建系统惠企服务工作的强大动力。要规范工作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逐项汇总、长期备案。发放《住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满意度调查表》,收集企业对住建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满意度情况,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及时反馈企业诉求。并注重发现解决“办事难”问题正面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

(五)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前)

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全面客观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系统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住建系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四、组织分工

成立市场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袁传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袁  帅  副局长

王海福 总工程师

成  员:

唐  伟 城管大队大队长

储继有  房屋征收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曹成岩  城建办 主任

张永健  物业办主任

周广跃 棚改办主任

刘宏泽  市场办主任

刘奕宾  乡建办主任

王庆伟  安监办主任

姚威铭 信访办主任

刘占杰  质监站站长

王建国 供热燃气办主任

住建局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推进地区住建局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落靠责任,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全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富企强市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局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及时报送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基层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经验。局部门每月13日前向局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自查整改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台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11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各主管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反映全市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充分展现全市住建系统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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