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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94201911048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内容,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9-03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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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杜丽萍、刘艳芝、冯世伟、高平安、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市《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副市长战士椋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住建局、临江社区、河西村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详细了解了各部门关于《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杜丽萍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整合综治资源为切入点,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尤其要加大综治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着力打造社会治安防范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开展工作,做好、做细、坐实每一项工作着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水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快平安抚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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