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抚远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制定并发布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切实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条。其中,抚远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3条,河湖健康评价1条,行政许可事项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要求,水务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审批制度,所有公开内容按规定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凡涉密类信息不宜公开的,严格保密制度执行,坚决做到公开按制度、受理依权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水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抚远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监审:李志勇
审核:王宇
编辑:丛佐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