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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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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抚远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着力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8篇,其中,政府信息年报1篇,土地资源6篇,矿产资源10篇,城市规划1篇;同时,我局在黑龙江省信用公示平台共发布行政许可信息76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学习。积极学习其他部门和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好经验,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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