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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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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要求,现将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营造办事公开、阳光操作、权力公开运作的氛围。本年度财政局共进行公示121条,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和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的原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开展一般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有序。一是及时更新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能够依法认真受理、办理。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有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67.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存在一定的公开不及时情况。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强化政务公开及时性,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财政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抚远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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