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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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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抚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工作的透明度。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密切协作,加强信息采集、报送,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 8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提升: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与培训。一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二要加大培训力度。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遵循原则,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编辑:刘宏泽  审核:陈雪妍    终审:郭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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