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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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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抚远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2021年抚远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显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在内所有人员均是兼职人员,并相对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政府公开信息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并对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要点进行公开。

(二)突出重点,加强文件类及非文件类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在政府信息网上将年终总结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更加公开透明,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2021年分别对部门工作预算、结算,市执法主体情况、执法人员清理情况,抚远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流程及形式进一步规范化。信息填报人员通过对《条例》等学习,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管理进一步熟悉,各项公开内容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没有专职信息统计员。由于本局人数少,工作任务重,在信息公开上就没有固定的信息撰稿人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安排专人管理,加强对信息撰写员的培训,同时调动全局人员积极性,参与信息撰写,及时、常态更新信息。二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三是强化学习,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做到及时公开的同时也要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抚远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1日

 编辑:李晓明   审核:陈雪妍    终审:郭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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