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与政策解读、重点工作、其他信息、预决算公开等。
二、政府信息基本形式
1.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2.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政府信息的发布机构为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获取方式
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抚远市政府网站(http://www.hljfy.gov.cn/)查看。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通过抚远市政府网站(http://www.hljfy.gov.cn/)、电子信息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各股室、岗位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局办公室审核,最后由常务局长签批同意后,将信息文稿和电子文档连同审批表一起送局网管中心公开。重要内容需经局长签字批准。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
1.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联系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办公室(0454—2128234)确认。
2.受理机构
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王晨宇
联系电话:0454-2128234
联系地址:抚远市佛山路鱼博馆南侧
邮 编:156500
电子邮箱:fytyjrswj@163.com
3.提出申请
一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抚远市政府网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取得联系。
二是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0454-2176766。
三是当面申请及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办公室,当场提出书面申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口头申请的申请人,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其申请内容,直接由相应主管股室进行对接。
四是申请处理。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申诉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标准
选择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反馈的申请人无需承担费用。选择信件及快递方式接受反馈的申请人,自行承担通讯物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