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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所建项目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6220191249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事务,10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7-05 成文日期 2019-07-05 11:07
生效日期 2019-07-05 11: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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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的要求,经抓吉赫哲族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乌苏镇党委、镇政府审核通过,经村、镇两级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市民宗局审核,拟在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建设以下两个项目,即:1、抓吉赫哲民居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90万元,整合其它扶贫资金845万元;2、村内道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并结合实际,制定了《 2019年少数民族资金建设项目计划表》。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计划已经以(抚政函〔2019〕72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抚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7月5日至7月19日。

附件:

1.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所建项目的批复.doc

2.2019年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监督电话:0454-2132899

抚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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