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后自愿选择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费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材料清单:
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2.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到政府行政大厅医保和社保窗口打印并加盖相应部门印章)
扫码取表
7.安置工作的:提供安置工作通知书、非农入伍通知书(2011年10月29日之前退役士兵)、优待安置证(2002年12月及以后入伍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协议书或公证书、(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抚远市受理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
抚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抚远市鱼博馆南侧,联系电话:0454-2128234 联系人:赵成波;
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