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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抚远市事业单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44202412988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04 成文日期 2024-01-04 09:01
生效日期 2024-01-04 09:01 废止日期 2024-01-08 08:01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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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抚远市事业单位,且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考察合格的3名考生(附件1)。

二、集合时间与集合地点

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8:00

地点:抚远市互贸中心南侧平台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600元(需带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5.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7.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前将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fyswrcb2023@163.com。

咨询电话:0454-2133690

附件:

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抚远市事业单位体检人员名单.xlsx

2.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docx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抚远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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