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经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因部分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的比例,或进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取消2个岗位2个名额,1个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现将现场资格确认及资历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及资历评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2.地点: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佳木斯市抚远市佛山路抚远镇人民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0454—2132800
二、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需提供引进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材料必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认真阅读并携带,资格确认合格人员须现场签订《考生个人诚信承诺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5.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6.以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人员须出具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8.报考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9.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提前自行装入档案袋并在封皮写明材料明细,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具有递补资格,如出现顺延递补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到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
3.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安排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考生须在《抚远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现场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已经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的面试相关事宜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后果自负。
附件1:抚远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调整及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
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