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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44202111074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8-30 成文日期 2021-08-30 09:08
生效日期 2021-08-30 09:08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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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忠利请求辞去抚远市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郑忠利请求辞去抚远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经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郑忠利辞去抚远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天明为抚远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于天明为抚远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天明为抚远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号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红海、张永虎辞去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红海、张永虎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23名。

特此公告。

 

              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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