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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医疗保障局124320211715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3-09 成文日期 2021-03-09 09:03
生效日期 2021-03-09 09:03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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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居民:

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的缴费业务,医保待遇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现将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及标准

1、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26日。(农商银行柜台每月26日至月末窗口不收费)。

2、按照全省统一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人。

3、建档立卡和特困供养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用缴费。

4、低保人员(身份确认以市民政局动态调整核定的名单为准)缴费标准按310元/人的40%(即124元/人),其余60%给予定额资助。

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参保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期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后享受缴费年度医保待遇;超过缴费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须缴纳包括财政补贴在内的全额医保费,缴费后设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超过90天参保的,按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执行。

6、缴费后不予退费。

二、个人缴费方式


1、通过微信扫码、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线上为本人或亲友缴纳(查询)医保费。  

2、缴费人可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抚远农商银行(信用社)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柜台缴费。

3、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要到行政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以上方式缴费。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宣传医疗保险缴费事项,负责组织城乡居民缴费,确保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缴费。

咨询电话:

抚远市税务局:0454-2132092

抚远农商银行:0454-8906910

抚远工商银行:0454-2133758

抚远市医疗保障局:0454-2137761

附件: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地址和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

                           抚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地址和电话

1、抚远市农商银行营业部 地址:抚远镇平安街112号 电话:0454-8906927

2、抚远市农商银行海青支行 地址:海青乡            电话:0454-2165468

3、抚远市农商银行浓桥支行 地址:浓桥镇            电话:0454-2183318

4、抚远市农商银行瑞兴支行 地址:政府行政大厅      电话:454-2181178

5、抚远市农商银行寒葱沟支行 地址:寒葱沟镇综合市场楼6-7号 电话:0454-2162997

6、抚远市农商银行前哨支行 地址:前哨农场中央大街东侧 电话:0454-8906954

7、抚远市农商银行泰山支行 地址:抚远镇正阳路141号 电话:0454-8906933

8、抚远市农商银行鑫源支行 地址:抚远镇福山街中段  电话:0454-8906936

9、抚远市农商银行恒利储蓄所 地址:抚远镇正阳路296号 电话:0454-8906929

10、抚远市农商银行远兴储蓄所 地址:抚远镇东极鱼市北侧 电话:0454-890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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