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根据《佳木斯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办法》(佳人社规〔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现将具体政策公告如下:
一、 发放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纳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在本市有创业项目,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将以下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要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材料证明);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如国家规定延长以上群体贷款支持期限,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额度与期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本期发放免息贷款300万元,放完为止。
三、微利项目种类
种植业,养殖业,市场摊床,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机动车修配除外),餐饮服务,美容美发(含美甲),书报刊及音像制品借阅零售,日用品、文化用品及小五金零售,水果蔬菜及干果调料零售,饮用水代销站,奶制品零售,粮油零售,糕点食品加工及零售,针织品及编织品加工,复印打字、传真及话吧,美术牌匾制作及安装,洗染缝补,洗擦、修鞋店,旅店服务,开锁服务,小饭桌,小卖部及超市、仓买(100平米以内),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培训教育服务,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的“网店”等共31种。
四、所需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借款人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征信原件1份。
2、担保人应持《担保人经济情况证明》原件2份;工资卡或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各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担保人本人征信原件1份。
五、担保形式及条件范围
(一)担保形式仅限市财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担保。每人最高担保10万元。
(二)财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担保人要求身体良好,无风险性疾病,男性担保人在55周岁以内、女性担保人在45周岁以内。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持身份证件到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局)进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准入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出具《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审核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信息在“金保工程”查询不到的,经办银行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到本人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录入“金保工程”网。
2、调查审查。借款人持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审核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复员转业退役证》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向抚远农商银行和平支行提出贷款申请,抚远农商银行和平支行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和贷前调查。包括对借款人身份进行确认、征信情况认定、经营场所调查等方面。
3、贷款审批。如果要件齐全,符合贷款条件,抚远农商银行和平支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签订合同。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当日到抚远农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贷款发放。签订借款合同当日放款至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内。
七、咨询电话
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5765133047
抚远市农商行 :0454-8906909
抚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