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财经[2017]73号)精神,规范2017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市的推广和应用,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企业自筹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相结合,其中政府固定资产投入1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计划使用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
二、使用原则
(一)定额补助原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采取企业投入、政府投入与国家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二)公开规范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诚实申报,公开评审,公平竞争,科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市场主体原则。企业必须符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支持重点,能够市场运作。实行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
(四)时限性、公平性、竞争性原则。财政资金补助要充分体现时限性、公平性、竞争性,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质量进行拨付。
三、项目建设内容、补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一)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改造面积约1500平方米,市级财政固定资产投入约150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15%)。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电商农产品展示中心及农产品体验馆、电商创业孵化中心、O2O运营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中心、电商培训中心等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和软件基础。企业投入450万元(用于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向商务部报送数据、系统升级和运营维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二)乡(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在全市乡镇选择建设或升级改造9个乡级服务站和50个村级服务网点,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1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5%),支持对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包括装修装饰、购买电脑、移动终端设备、大屏显示器、电子结算设备、室内形象墙、室外牌匾、产品展示柜台、办公桌椅、扫码枪及管理系统等设备设施。企业投入150万元,用于下乡下村培训,培养致富带头人,扶贫达人,系统管理运营等。完成时限:2018年12月末。
(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6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30%)。其中包括农村物流集配中心建设、物流管理系统搭建、全国重点地区物流中转仓建设,物流、仓储企业补贴等。企业投入300万元用于技术开发及平台升级运营维护等。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四)地方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上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对大米、鱼类、俄货、民俗产品、乡村旅游、跨境旅游等抚远市特色产业进行品牌化培育,支持地方农特产品上行。与商务领域权威的国家级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购置环境监测、影像采集、典型经验宣传推广、网络传输等设备设施以及溯源标签印制等,开展资质认证,信用认证,商标注册、品牌推广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申领(QS认证) 工作,开展农产品出省落地工作,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省市至少建设5个以上的抚远地方特色产品体验馆。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5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25%)。企业投入200万元,开发“东极e购”商城,用于抚远农产品、鱼类产品及跨境商品线上销售、包装、设计、运营及系统维护升级等服务。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五)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4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在技术上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对接,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投入300万元用于深度研发大数据分析系统,并提供平台技术升级运营维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六)电子商务培训。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2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10%)。采取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采用在线直播培训、课程重点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实现3650人次以上的培训。企业投入100万元,用于企业循环下乡、下村培训、以岗带培、培养乡村创客、致富带头人等。完成时限:2018年12月末。
(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编制。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6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3%),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成时限:2018年3月末。
(八)精准扶贫数据系统。在实时、准确、客观的基础上,提升对本县(市) 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现状的了解,掌握农村人口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特别是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情况,充分发挥电商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1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5%),企业投入300万元对系统进行维护、实时更新和运营、升级管理。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九)惠农金融平台建设。该项国家专项资金投入100万元(占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5%)。与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合作,搭建惠农金融平台。企业投入200万元,用于惠农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及升级、运营和维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四、项目审核验收与资金拨付
(一)选拔承办企业。根据拟定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相关项目承办企业。
(二)检查验收。市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应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要及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待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上报验收情况。
(三)资金拨付。电子商务产业园,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人员培训等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度预拨部分资金,其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部分补贴资金,待整体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全部资金。
五、资金管理监督
抚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扶贫办按照公开申报、部门组织审查、市政府审定、社会公示、资金拨付、追踪问效等阶段实行综合管理,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其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市审计局要加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的监督和审计。项目法人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项目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扶贫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抚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
附件
抚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
项 目 | 项 目 内 容 | 资金预算计划(万元) | 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万元) | 中央资金使用计划(万元)及所占比例 | 企业投入资金计划(万元) |
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 改造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电商产品体验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o2o运营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中心、电商培训中心等场所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信息化改造、技术升级和运营维护等软件基础投入。 | 2250 | 1500 | 300(15%) | 450 |
乡(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 建设或升级改造9个乡级服务站和50个村级服务网点的装修装饰、电脑、移动终端设备、电子结算设备、室内形象墙、室外牌匾、 产品展示柜台、办公桌椅、扫码枪及管理系统等设备设施购置及下乡下村培训等。 | 250 | 100(5%) | 150 | |
物流配送系统建设 | 1000平方米集配仓储中心建设、物仓储企业补贴、物流中转仓建设、物流平台体系建设及平台技术开发及升级运营。 | 900 | 600(30%) | 300 | |
地方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上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 抚远市特色产业进行品牌化培育,支持地方农特产品上行、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 700 | 500(25%) | 200 | |
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 | 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的研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及技术升级。 | 340 | 40(2%) | 300 | |
电子商务培训 | 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采用在线直播培训、课程重点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实现3650 人次以上培训。 | 300 | 200(10%) | 100 | |
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编制 | 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 60 | 60(3%) | ||
精准扶贫数据系统 | 精准扶贫数据系统的研发、维护和升级管理 | 400 | 100(5%) | 300 | |
惠农金融平台建设 | 与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合作,开发惠农金融平台及平台的升级运营和维护。 | 300 | 100(5%) | 200 | |
合 计 | 5500 | 1500 | 20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