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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征求意见及监督举报窗口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商务和口岸局120220181145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02
发文机构 商务和口岸局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3-05 成文日期 2018-03-05 09:03
生效日期 2018-03-05 09:03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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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征求意见及监督举报窗口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抚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电商办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为确保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健康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面向社会开放征求意见及监督举报窗口。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我市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及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和违反资金使用办法的现象,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电话等形式,随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测、不凭空想象。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便于了解更详细情况,反馈有关检查处理情况,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鼓励举报(反映)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承诺对举报(反映)人身份保密。

市电商办征求意见电话:13945442295 

                 邮箱:fysdzswfzbgs@126.com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454-2133912

受访和来信地址:抚远市纪委信访室

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454-2132418

 

 

 

 

抚远市电商办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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