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落实民生实事中提出的“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在抚远市乘坐公共汽车价格减免优惠政策,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抚远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具体申办流程及乘坐要求如下:
1. 持有抚远市身份证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需要到抚远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健康窗口办理老年证,持老年证方可免费乘车。
2. 老年证信息与乘坐人相符,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公交企业有权拒绝人证不符乘坐人员。
3. 公交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持有效证件的老年人。
4. 为节省公共交通资源避免拥挤,持证老年人不得在公交车上循环乘坐。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