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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批复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交通运输局119420211848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抚交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5-11 成文日期 2021-05-11 09:05
生效日期 2021-05-11 09:05 废止日期 2021-05-21 09:05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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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农村客运改革为切入点,改革现有农村客运经营和管理模式,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决定新增两条农村客运班线,现对《申请》及《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日至5月21日

监督电话:0454-21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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