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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自然资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索引号 230883自然资源局1176202111037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机构 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07 成文日期 2021-07-07 09:07
生效日期 2021-07-07 09: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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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抚远市自然资源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纪国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依法高效办理;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等利企惠民政策措施。

五、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

六、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七、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包保服务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重要契机,积极发挥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扎实开展社区居民环境整治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213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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