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零”服务创建工作公开承诺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按照省局、市委作风整顿要求,注重实体服务窗口、网上办事服务和机关职能转变同时创建、并行并重、共同提升。确定以行政审批分局登记服务大厅作为先行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
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事项。
二、主要服务对象
以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为主要服务对象。
三、服务内容
行政审批分局登记服务大厅9项服务内容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设立登记;
3.企业变更登记;
4.企业注销登记;
5.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6.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8.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9.其它相关事项。
四、办结时限
行政审批分局登记服务大厅承诺办结时限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个工作日;
2.企业设立登记五个工作日;
3.企业变更登记五个工作日;
4.企业注销登记三个工作日;
5.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当场办结;
6.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五个工作日;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五个工作日;
8.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三个工作日。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承诺,手续齐全最多跑一次。
五、服务流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流程图
(实体大厅办理)
注: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图
(实体大厅办理)
注:1、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2、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应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实体大厅办理)
注: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实体大厅办理)
注: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流程图
(网上大厅办理)
注: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图
(网上大厅办理)
注: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规范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http://www.hljaic.gov.cn/)查询或下载。
六、服务承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受理企业和群众申办的相关服务事项,不以任何借口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凡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不让服务对象多次往返。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岗位受理的事项,耐心说明,并给予明确的指引。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对服务对象“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颗诚心办事”。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和“一站式”窗口服务。对特别紧急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主动上门服务。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优化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业务环节办理过程,形成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检查和复核机制。精通业务知识、熟悉岗位技能,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测评机制,通过办事现场测评、跟踪调查、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征集意见和建议,形成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接受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
七、服务标准和规范
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要求落实到“多证合一”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重点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通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体现登记窗口和机关的“四零”服务形象。
1.服务态度规范,做到态度和蔼、语气亲切、热情解答、耐心解释,让申请人一听就明白哪些事项能办,哪些事项不能办。
2.服务用语规范,做到文明服务,亲情服务,优质服务,不讲“不清楚、不知道、不能办、不会办、等一会儿”等互相推诿、生冷硬横的不文明用语。
3.服务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工作专心,严谨客观,履职尽责,打造工商真情感动服务品牌。
4.服务纪律规范,做到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服务流程规范,做到对申请人一视同仁,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受理核准一条龙。
6.服务设施规范,做到叫号机、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自助服务终端等硬件设施齐全,登记窗口的指示牌、“四零”承诺服务窗口标志牌、工作人员岗位标识齐备,提供登记文书表格填写范例、文书表格查询下载等便利化服务。
7.服务区域设置规范,做到办事区域设置合理,业务办理区、资料整理区、等候休息区、自助服务区、结果公示区等区域相互衔接、相辅相成,营造服务功能完善的登记环境。
8.服务效能规范,做到事前咨询引导服务到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确保限时办结。在登记窗口开展商标、广告、合同等行政指导,印发服务指南,让企业诞生之日就牢固树立品牌经济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9.登记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做到企业登记法律依据、法定条件、登记程序、登记事项、登记流程、办理期限、申请材料规范、登记文书规范等内容向社会公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0.线上线下登记标准规范,做到尊重申请人自主选择办事途径权利,实行窗口登记和网上登记并行,做好线上线下的服务衔接,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八、其他事项
(一)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初审窗口地址:抚远市长江路东段市政府北侧;服务电话:(0454)2132264
(二)监督电话:市监局:(0454)2138209